驻财办购〔2011〕8号
驻马店市财政局行政处罚决定书
当 事 人: 平舆县教育体育局
地 址: 平舆县健康路
你单位在平舆县教体局多媒体招标(2010年-GG-G2007-033)采购活动中,招标文件具有明显的倾向性和歧视性,违反了政府采购的相关法律法规。依据《政府采购货物和服务招标投标管理办法》(财政部第18号令)第六十八条第四款之规定,决定对你单位作出如下处理:
给予警告,并予通报。
你单位如不服本处罚决定,可以在接到本决定书之日起60日内,依法向驻马店市人民政府或河南省财政厅申请行政复议;或者在接到本决定书之日起3个月内,依法向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。
除法律另有规定外,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期间,行政处罚不停止执行。
二○一一年三月七日